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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1)

柯怀 副主任医师 阳新县人民医院

擅长:优生优育,孕前指导,孕期保健,孕期咨询,产后治疗,妇科疾病,盆底康复。

提问

可能引起胎儿的致畸效应、早产、生长迟缓、代谢紊乱以及免疫抑制。如果孕妇需要使用此药物,应咨询医生以评估利弊。
1.致畸效应
通过干扰细胞分化和器官发育过程中的信号通路,导致胎儿器官形成异常。可增加先天畸形、面部缺陷和其他结构异常的发生风险。
2.早产
具有促进宫颈成熟的作用,过量使用可能导致提前子宫收缩,引发早产。早产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颅内出血等并发症,影响其生存质量。
3.生长迟缓
可能通过抑制垂体前叶激素合成来降低生长激素水平,从而影响胎儿生长。生长迟缓可能导致身高低于同龄人,影响儿童身心健康。
4.代谢紊乱
能增强糖原异生作用,长期应用会导致血糖升高,引起代谢紊乱。孕妇可能出现妊娠期糖尿病或高血压,增加母婴并发症发生率。
5.免疫抑制
具有非特异性抑制机体免疫应答的作用,孕期使用会降低母体免疫力。这可能会削弱母体对抗感染的能力,不利于保护胎儿免受潜在风险的影响。
建议孕妇在整个怀孕期间严格遵循医嘱,避免不必要的药物暴露,以减少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2024-01-2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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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

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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