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妇产科> 产科> 多胎妊娠> 多胎妊娠需要治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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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威 主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三甲

擅长:擅长诊治异位妊娠,反复妊娠失败,复发性流产,产前诊断,地中海贫血,胎儿窘迫,保胎,遗传咨询

提问

多胎妊娠可能需要医学干预以降低并发症风险。
多胎妊娠增加了胎儿发育受限、早产、流产等风险。因此,医生可能会建议进行医学干预,如减胎术,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此外,孕期管理计划也可能需要调整,以确保所有胎儿的健康发育。如果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咨询专业医生的意见。
在某些情况下,孕妇可能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遗传因素导致的多胎妊娠,此时可能需要特殊关注和治疗。
对于多胎妊娠,定期产检以及遵循医生的指导是关键,同时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饮食均衡,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以减少并发症的风险。

2024-06-0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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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

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  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  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  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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