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科> 心血管内科> 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能否继续妊娠生育

心力衰竭能否继续妊娠生育

发病时间:不清楚

心力衰竭能否继续妊娠生育

补充说明:心力衰竭能否继续妊娠生育

2024-05-24 15:11

心力衰竭 妊娠 生育 心脏 孕期

我要咨询

其他人还在看

精选回答(1)

周彬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三甲

擅长:擅长冠心病、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脏瓣膜病、心肌病、心肌炎等心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提问

心力衰竭患者不宜继续妊娠生育。
心力衰竭患者心脏功能已经受损,妊娠会加重心脏负荷,可能导致心力衰竭加重甚至危及生命。因此,为了确保母婴安全,不建议心力衰竭患者继续妊娠生育。
对于患有轻度心力衰竭的女性,在经过有效治疗后,病情得到控制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妊娠生育。但需严格遵循医嘱,并定期评估风险。
对于心力衰竭患者,孕期管理至关重要,应密切监测症状变化,及时就医并接受专业指导。

2024-05-24 16:47

举报

向医生提问

疾病百科

疾病百科

心力衰竭 (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功能不全,心脏衰弱,心收缩不全)

心力衰竭又称“心肌衰竭”,是指心脏当时不能搏出同静脉回流及身体组织代谢所需相称的血液供应。往往由各种疾病引起心肌收缩能力减弱,从而使心脏的血液输出量减少,不足以满足机体的需要,并由此产生一系列症状和体征。

推荐医生更多

蔡惠英 主任医师

提问

南京天佑儿童医院

张青龙 主任医师

提问

南京天佑儿童医院

吕建光 主任医师

提问

南京天佑儿童医院

冷贵生 主任医师

提问

南京天佑儿童医院

陈刚 主任医师

提问

南京天佑儿童医院

吴敏 副主任医师

提问

南京天佑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