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妇产科> 产科> 早产> 35周早产的危害

精选回答(1)

王一清 主治医师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甲

擅长:对于妇产科的相关问题均可解答,无论是妇科还是产科,对于常见疾病如盆腔炎阴道炎宫颈炎等均有效的治疗。

提问

35周早产是否存在危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进行分析 。在医学方面,怀孕大于34周并且没有母胎的并发症,通常可以顺其自然不干预。因为原则上35周的胎儿虽然是早产儿,但是心肺功能已经发育比较成熟,生出来后通常可以较好地存活。另外有部分早产是自发性早产,比如双胞胎、胎膜早破以及在孕期发生宫内感染等,都可能会导致的早产。

2022-03-08 14:08

举报

向医生提问

疾病百科

疾病百科

早产

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  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  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  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推荐医生更多

李瑾华 副主任医师

提问

天津爱维医院

吴秀芝 副主任医师

提问

常州花园医院妇科

韩筱兰 主任医师

提问

兰州仁和医院

蒲春芳 主治医师

提问

兰州仁和医院

马春云 主治医师

提问

兰州仁和医院

陈晓红 副主任医师

提问

兰州仁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