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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的处理原则?
补充说明: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的处理原则?
a******W 2019-03-27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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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1)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根据你的描述,对于不协调性宫缩乏力的处理原则首先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其正常的节律性和极性。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若不协调性宫缩经处理转为协调性宫缩,但宫缩仍弱,可按协调性宫缩乏力的方法处理。建议你到正规医院处理
2019-03-3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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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答(1)
非协调子宫收缩的治疗原则是首先调节子宫收缩,恢复正常的节律和极性。未协调的子宫收缩未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的迹象,不称头颅,应剖腹产。如果未协调的收缩转换为协调的收缩,但收缩仍然很弱,可以根据协调的子宫收缩方法进行治疗。
2019-03-28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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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窘迫胎儿在宫内有缺氧征象危及胎儿健康和生命者,称为胎儿窘迫。胎儿窘迫是一种综合症状,是当前剖宫产的主要适应征之一。胎儿窘迫主要发生在临产过程,也可发生在妊娠后期。发生在临产过程者,可以是发生在妊娠后期的延续和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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