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妇产科> 产科> 孕妇能吃> 二甲双胍有毒吗

精选回答(2)

何慧仪 主任医师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甲

擅长:擅长妇科肿瘤(良、恶性卵巢肿瘤、子宫、宫颈肿瘤),宫颈病变、月经病,不孕不育症的诊断和治疗,以及腹腔镜、宫腔镜等微创检查及手术。

提问

二甲双胍一般是没有毒的,但是患者在服用药物时,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

二甲双胍属于一种降糖药物,里面的主要成分为盐酸二甲双胍,具有改善胰岛素敏感性的作用,也具有抑制肝糖原输出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达到调节血糖的目的,一般不会给身体带来毒副作用。如果患者存在糖尿病等方面的疾病,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二甲双胍进行治疗,通常具有一定的作用。虽然二甲双胍的功效有很多,但是如果没有遵医嘱合理使用,可能会使患者出现乳酸性酸中毒的情况,从而给身体带来一定的损伤。

在日常生活中,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避免私自盲目服用。如果患者服用药物以后,身体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建议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并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2019-01-18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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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丽娜 医师 衡水现代泌尿专科医院

擅长:阴道炎,宫颈炎的诊断及治疗,盆腔炎,卵巢囊肿,多囊卵巢综合症,痛经,月经不调等妇科常见病的诊断及治疗,早早孕,人工流产等疾病。

提问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分析。你爷爷这种情况考虑是糖尿病的表现。二甲双胍是一种降糖药,主要是通过抑制胃肠道对糖的吸收而达到降血糖的作用。建议像你爷爷这种情况,需要口服二甲双胍降血糖。口服降糖药以后,定期复查血糖,根据血糖数值调整降糖药的剂量。

2018-10-10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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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答(2)

于修平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全科

提问

二甲双胍无毒。
二甲双胍主要通过增加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摄取和利用,减少肝脏葡萄糖的产生来发挥作用。其作用机制不同于大多数传统化疗药物,因此通常不被视为具有直接毒性。
长期使用二甲双胍时需监测维生素B12水平,因为该药可能影响其吸收。
在使用二甲双胍治疗期间,应定期评估血糖控制效果,并注意观察是否有潜在不良反应发生。对于存在肾功能损害或可能因药物相互作用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恶化的患者,应谨慎使用二甲双胍。

2024-02-18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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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 主治医师 三甲

提问

由于本品累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一旦发生,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应监测肾功能和给予最低有效量,降低乳酸酸中毒的发生风险。(2)发热、昏迷、感染等应激状态,外科手术和使用含碘造影剂做检查时,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因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恶化。(3)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胰岛素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易导致低血糖或乳酸酸中毒。肝功能不良者慎用。二甲双胍孕妇能吃?(4)本品可干扰维生素B12吸收,建议监测血象。胰岛素是由胰脏内的胰岛β细胞受内源性或外源性物质如葡萄糖、乳糖、核糖、精氨酸、胰高血糖素等的刺激而分泌的一种蛋白质激素。胰岛素是机体内唯一降低血糖的激素,同时促进糖原、脂肪、蛋白质合成。外源性胰岛素主要用来糖尿病治疗。

2015-08-09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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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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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渴

口渴(thirsty)口干想喝水。口渴的原因很多,如果说中枢系统出了问题,老会觉得渴,实际上不缺水,也没有出现口干的现象,但是中枢神经反应出来就是口渴要喝水。还有是免疫性的疾病,叫干燥综合症,不仅只是口渴,还包括各种粘膜的干燥,比如说眼睑结膜的干燥,到医院去检查。不要只做糖尿病的检查,尿崩症也会有异常口渴的状况。会感觉口渴的病有很多,但是有的人就是习惯把水带在身上,习惯成自然不是病。

  • 症状起因:当天气炎热、做重体力劳动、失血、烧伤、呕吐、腹泻、因高温(中暑)而大量出汗的时候,人们都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人体内严重缺水而导致的口渴。在这种状况下,人们往往会出现口干舌燥、面容憔悴、眼窝塌陷、皮肤干瘪而不能舒展等症状。还有人会因为当天吃的食盐过多,从而引起口渴症状。

  • 可能疾病: 锌中毒

  • 就诊科室:内分泌、神经、肾

适用药品

布洛伪麻片

用于感冒,急性鼻炎,急性鼻窦炎等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喉痛,全身酸痛等症状。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

主要用于糖尿病,特别是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重型、消瘦营养不良者;2.轻、中型经饮食和口服降血糖药治疗无效者;3.合并严重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乳酸酸中毒)、重度感染、消耗性疾病(如肺结核、肝硬变)和进行性视网膜、肾、神经等病变以及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者;4.合并妊娠、分娩及大手术者。也可用于纠正细胞内缺钾。

参芪降糖颗粒

益气养阴,滋脾补肾。主治消渴症,用于II型糖尿

维生素B1片

1.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预防和治疗,如维生素B1缺乏所致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亦用于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2.全胃肠道外营养或摄入不足引起的营养不良时维生素B1的补充。3.下列情况时维生素B1的需要量增加:妊娠或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血液透析、长期慢性感染、发热、重体力劳动、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损害、酒精中毒伴硬化)、小肠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腹泻、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回肠切除)及胃切除后。4.大量维生素B1对下列遗传性酶缺陷病可改善症状:亚急性坏死性脑脊髓病(Leigh病)、支链氨基酸病,乳酸性酸中毒和间歇性小脑共济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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