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时间:不清楚
孕期六个月皮肤搔
补充说明:孕期六个月皮肤搔
a******W 2014-11-07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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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1)
孕期六个月皮肤瘙痒可能需要到医院就诊。
孕期六个月皮肤瘙痒可能与激素水平变化导致的皮肤干燥、激素依赖性角化过度有关。但也可能是其他疾病如荨麻疹、湿疹等皮肤病的表现,这些都可能导致孕妇在孕期出现皮肤瘙痒的症状。因此,建议患者及时就医以确定具体原因并获得适当治疗。
如果症状持续或伴有皮疹、红肿等情况,则可能是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引起的瘙痒,这是一种妊娠期特有的并发症,需引起重视。
孕期皮肤护理应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并注意保湿,以防加重皮肤不适。
2024-01-2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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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答(1)
妊娠皮肤症:15%以上的孕妇可能碰到这种皮肤病。全身都可能发痒,一般是在怀孕六七个月时发作。皮肤上除了有痒感之外,没有任何变化,不会出现疹子和水泡。致病的原因,一般认为和怀孕期间雌激素的增加有关,对胎儿并无影响。通常女性在怀孕时经常会变得皮肤粗糙暗淡,当孩子生完后这种状况就会得到改善,所以您不要担忧
2014-11-07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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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大三阳”,是指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体内乙肝病毒的免疫指标,即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e抗原(HBEAg)、乙肝核心抗体(抗HBC)三项阳性,这三项指标阳性往往提示体内病毒复制比较活跃,但是否引起了严重的肝细胞损害,还要看肝功能检测情况和患者的自觉症状,也就是说,并非“大三阳”就表示疾病很严重,只是以上三项指标阳性体现病毒在机体内存在时的免疫状态。
症状起因:一、大量临床资料表明,“大三阳”病人体内乙肝病毒复制十分活跃,且其血液、唾液、精液、乳汁、宫颈分泌液、甚至尿液都可能具有传染性。特别注意: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证明乙肝不是消化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中只有甲肝和戊肝是消化道传染病。同桌吃饭,接吻等并不会造成乙肝传播。所以现在大众对乙肝的恐惧和歧视是不科学的。一般来说,如肝功能正常者不需特殊治疗,日常生活中除了注意防止传染他人外,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工作、生活、学习及婚育。但应注意定期复查肝功能,如发现肝功能异常时则需及时治疗并应加以适当隔离。 二、由患者或无症状HBV携带者经血液、血制品传播及母-婴传播。如输血、注射、外科或牙科手术、针刺、共用剃刀或牙刷、皮肤粘膜的微小损伤、性行为等。医院内污染的器械亦可致医院内传播。
常见检查:
就诊科室:肝病、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