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妇产科> 产科> 怀孕> 肺结核

精选回答(1)

莫伟民 广州市明爱医疗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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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复发有两个原因(-)、内源性复发:即第一次治疗不彻底,在条件是适宜时复发。(二)、再感染性复发:即再度感染结核菌引起的复发。如有结核的其他症状,如低热、乏力、盗汗等,你就应该重视了,如确实是结核病,就应终止妊娠,因治疗结核病的药物有致畸、致愚的作用。特别是怀孕三个月以内它的机率是很大的。至于是否会传染,你做一下痰检就知道了,即或是不排菌,如确诊了结核病,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望您早日确诊,但愿不是复发。

2008-04-10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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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 (肺结核病,结核病,结核,肺痨)

结核病俗称“肺痨”,它是由结核杆菌侵入人体后引起的一种具有强烈传染性的慢性消耗性疾病。它不受年龄、性别、种族、职业、地区的影响,人体许多器官、系统均可患结核病,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肺结核的传染90%以上是通过呼吸道传染的,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打喷嚏、高声喧哗,使带有结核杆菌飞沫喷出体外,使健康人吸入后而被感染。其典型的表现为:咳嗽、咯痰、咯血、胸痛、呼吸困难等。是危害人类健康历史久远的慢性传染病,曾经蔓延全球,造成数百万人死亡。我国现在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人数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印度。目前我国现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病人估计有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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